2020-12-02 11:50:57.0 出处: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人口数量的增加,与人们出行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问题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同时,提升道路科学、合理、高效规划也离不开交通设施的保障。为此,政府相关负责单位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引入市场化机制对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信用报告作为企业的“信用身份证”,是企业在招标投标时的重要参考。以下案例是信用报告在道路交通设施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的具体应用。
2020年12月1日,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一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威海市文登区香山北路与学府北路及庙山路道路交通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本项目预算金额1511000.00元,最高限价1414937.88元,采用网上购买、提交响应文件,指定地点开启响应文件的方式。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2日 8:00至8日17:00通过威海市文登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9:00,采购需求等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公告》除介绍了项目的基本情况外,还对申请人应符合的法律法规、特定资格、安全考核资质、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对信用报告的使用及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规定如下:
投标人应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并附有信用报告和出具信用报告征信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或《信用评级机构备案证》(扫描件)。
以上案例是信用报告在道路交通设施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的实践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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