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8 14:00:42.0 出处: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道路交通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村道路等道路建设网的不断完善,对社会发展、生产生活、日常出行都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和积极意义。但在一些省市地区的道路上还是可以看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例如大货车超限、超载问题依然存在,对人们出行安全造成威胁的同时对道路安全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诚然,路面执法是治理超限超载的重要方式手段,但部分地区在道路执法中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例如监控网络设备不健全,因此,通过科技手段来提升执法力度是势在必行的工作。那么,信用报告的使用能否为治理超限超载问题起到助力作用呢?以下案例是信用报告在电子警察建设项目招标事项中的具体应用案例。
2020年10月27日,采购单位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一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关于《羊范治超电子警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本项目采购需求为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预算金额179.800000万元,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在线参与的投标方式且不接受联系体投标。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每天00:00至 23:59之间,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获取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9日9:00准时在线参与投标的相关事宜。
《公告》除介绍了该项目的采购需求、预算金额、投标方式等基本信息,还对投标申请人应该具备的资格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申请人在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等法律基础上,还须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中的4方面要求。关于信用报告的使用以及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公告》中具体规定如下:
申请人使用有政府授权(或经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颁发的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或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同时,申请人所提供的信用报告须经邢台市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邢台网站进行公示。
上述案例是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事项中的具体实践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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